5分钟解决大难题 新机制“首战告捷”
——沙市区人民法院优化先行区创建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3-07-20  访问次数:29392

近日,原告湖北某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手机收到一条收款信息,荆州区人民法院向其退还预交案件受理费16572.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1572.5元。

原告湖北某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荆州区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1日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一次性退还到位。

同日,荆州区法院诉讼费管理账户内收到一笔14150元的款项。这是该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冻结、扣划的齐某与陈某、邓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诉讼费。

胜诉“免申即享”,败诉“一键追缴”,这种“胜诉即退费”新模式正是荆州两级法院紧盯群众在诉讼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探索以司法惠民“小切口”做实做优能动司法“大文章”的生动写照。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工作启动以来,荆州法院紧紧围绕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这一核心,在回应群众诉求中求新求变,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胜诉即退费”改革,打通诉讼退费“症结”,以司法惠民“小切口”助推司法获得感“大提升”。

在建章立制上做加法。从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加强保障等方面回应人民群众需求,紧扣“胜诉退费”“败诉催缴”“欠费强制执行”,建立完善《关于“胜诉即退费”工作暂行规定》《诉讼费追缴岗位责任分工管理细则(试行)》,厘清立案、审判、执行等办案部门与财务部门的责任分工,树立立案、审判与执行“一体联动”工作格局。

工作流程上做减法。在全市法院设立“胜诉退费”服务窗口,简化工作流程,立案阶段由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并填写《“胜诉即退费”信息确认表》,一次性确认“收款人、收款账户、开户行”三个事项。待法律文书生效后,系统自动提醒承办法官,发出退费移送申请,变“当事人申请退”为“法院主动退”,实现胜诉当事人“最多跑一趟,最好不用跑”,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诉讼成本。

在工作成效上做乘法。为了服务市场主体,让市场主体在诉讼中感受到法院担当,为企业发展提供最有效的服务,提高胜诉退费的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全市法院为企业办理胜诉退费1165笔,退费1538万元,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网通办上做除法。明确改革“主攻”方向,升级线上退费功能,打通案管系统与诉讼费款管理系统,配套短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相关退费情况。建立“案件承办法官发起—院领导审批—财务支付”的线上流转新机制,推动7道退费手续简化至3道线上程序,平均办理时间从10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实现胜诉退费“一日到账、一次退清”。

为了进一步规范诉讼费退费管理,在及时办理胜诉退费的同时,坚持败诉方诉讼费的追缴。在审判流程管理中,嵌入执行追缴风险告知环节,增强败诉方当事人自动缴费意识;法律文书生效当日由承办法官发出《缴费通知书》,要求在7日内自动履行;对不自动履行缴费义务的,立案庭办理执行登记手续后移送执行;对有能力执行但拒不缴纳的,执行局牵头适时开展集中执行,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又确保费用追缴到位。


文章出处: 荆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