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承诺

发布时间:2011-12-16  访问次数:1122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承诺
 
为使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要达到的目标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全力化解“执行难”。
始终将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创新工作制度,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加大积案清理力度,提高执行兑现率和实际执行案件率,达到上级法院确定的目标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规范有序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序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内网平台,加强对立案、保全、送达、排期、开庭、结案、执行、审限跟踪等各环节的管理,努力形成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信息化、精细化流程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公正高效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推行超审限、改判发回重审、确认违法审判等案件通报制度,完善庭审能力、归档案件、裁判文书的评查制度,力争短期内解决办案不快、文书质量不高的突出问题。
三、完善制度,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拓宽信访渠道。继续办好院长接待日,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梳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司法廉洁。
抓好管理监督,着力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和审限监督,加大审判纪律执行情况的巡查力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重点部位反腐败力度。健全完善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对违规违纪行为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保证司法廉洁。
五、以人为本,增强队伍的素质和凝聚力。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部署,努力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提倡奉献精神,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以关爱凝聚人心。定期征求意见和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思想状况,把握队伍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重视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生活,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六、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提升法院形象。
全面启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原则,正确处理好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关系,依法办案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关系,为群众解难、为市委分忧,进一步提升法院形象。
七、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
具体目标:建立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业绩档案,与晋级晋职、记功奖励、评先选优对接挂钩,逐步完善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简便实用的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的群众参与和监督,切实将建立起来的绩效考核体系运行起来,成为干警评优评先、岗位交流以及提职的重要尺度,成为充分调动干警工作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手段。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干警和群众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