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游劝荣院长与民营企业家座谈
发布时间:2019-05-15  访问次数: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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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走访民营企业调研,与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听取省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对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兆民出席座谈会讲话,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刘顺妮主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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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期间,游劝荣院长实地考察了小米金山武汉总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了企业发展情况,询问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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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7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就新形势下支持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的企业家认为,近年来,湖北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讲话精神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企业家还就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涉企业的劳动争议等方面纷纷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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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院长在听取发言后作了讲话,他指出,此次调研个目的:一是来学习。我们是来民营企业家一起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的奉献精神和做法,学习宏观经济形势和微观经济运行的知识,学习企业家们家国情怀、艰苦创业的精神对市场机遇的把握能力。二是来领任务。法院要做到民企有所呼,法院有所应,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来听建议法院工作法治环境好坏的一个重要因素,希望民营企业家多提意见建议,湖北法院将不断改进和完善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建立联动机制。省法院与省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联动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便捷的沟通渠道,更加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期待,构建“亲清”新型关系,完善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更加高效、合法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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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游劝荣院长希望民营企业家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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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省工商联副主席彭斌,省法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调研。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