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荆州:法护一江清水浩荡东流

发布时间:2023-12-11  访问次数:7966


没有哪一座城市像荆州这般与长江如此紧密相依。

浩浩长江,横贯荆州483公里,占长江湖北段近一半,径流里程为长江中下游地区最长。抓好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荆州法院责重如山。

为守护好长江母亲河,荆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以流域系统思维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举、惩罚与教育并进,深耕“绿色审判”、延伸“绿色服务”,以精准司法绘就“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

 

既要打击,更要修复

荆州所辖8个县市区皆依江而立,鱼鲜肥美,砂石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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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一起非法采矿案在沙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被告人蒋某为首的团伙及盗采江砂的货船船主、中介人、收赃人等28名被告人同庭受审。

2021年1月前后,该团伙在长江新螺江段白鬃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洪湖段螺山镇颜咀水域)盗采江砂。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该团伙先后与10艘货船累计共同盗采江砂33船次,盗采江砂共计约9万吨,对长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近日,该案一审宣判,28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这是荆州法院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荆州法院办理的全省首起长江非法采砂涉黑命案、长江流域特大非法采砂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为治理长江流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提供了荆州经验。

守护“美在荆江”,荆州法院还注重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措施,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

今年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紧邻长江大堤的有色金属生产企业破产案,在破产财产变价程序中指导管理人避免招入排污重的企业或项目,并依托府院联动,在破产清算中重新配置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土地等生产要素,盘活资产2.03亿元。

既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又注重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与补偿,这是荆州法院对“母亲河”的感恩和反哺。近年来,荆州两级法院依法审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1002件,增殖放流鱼苗1367万尾,补植复绿207亩,判处生态补偿金1139万元,实现了生态环境全方位司法保护。

 

从一域到全局,推进多元共治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如何做好“流域”文章,荆州法院探索前行的脚步从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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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亚胜应邀在江西九江参加长江司法保护成果联合展示活动和长江司法保护工作交流会,进一步深化环境司法区域协作交流,共谋长江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会上,荆州中院作了交流发言,并与四川宜宾、重庆万州、湖南岳阳、江西九江、安徽安庆、江苏南京、上海崇明等8省市12家中基层法院共同发出《长江沿江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九江绿色倡议》:加强长江中下游城市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一体化建设,统一量刑尺度、裁判标准;构建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通道,强化各地法院在调阅档案、调查取证等事务协作配合;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多元共治体系;联合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等八项内容。

荆州两级法院主动借力借智区域协作,深度融入环洞庭湖流域司法协作、湿地与湖泊司法协作、“宜荆荆恩”司法协作等机制,承办湘鄂赣长江湿地司法保护联合调研,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探索推动长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呵护长江“生态颜值”。

“法院+法院”,贯彻落实《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联合荆门、潜江等地法院建立跨行政区域司法协作,齐抓共管守护“百里长湖”;

“法院+行政机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全面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推进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共筑保护屏障;

“法院+村(社区)”,构建“村居-巡回法庭-人民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司法便民网络,源头化解环境资源矛盾纠纷;

“法院+高校”,邀请高校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调研、普法宣讲,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从审理一案到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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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

今年2月15日至16日,洪湖法院将法庭搬到湖畔,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名被告人在案发地接受审判,近百名当地干部群众现场旁听庭审。

“深受震撼!这样的‘法治课’,让我们受益匪浅。今后一定引以为戒,遵纪守法,共同保护好生态环境。” 参加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

守护大美荆江,司法智慧的强效注入不可或缺。荆州两级法院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深化“环资法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的审判工作格局,助力打造“惩治犯罪+生态修复+多元共治+警示教育”综合保护模式,切实守住水流域生态底线。

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与长江天鹅洲故道夹角处,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示范基地。2017年,石首启动保护区土地征收划拨协调工作,腾地 8000 余亩,给麋鹿家园扩容。在此过程中,当地村委会与一村民因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及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石首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法官主动上门倾力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现8000亩缓冲区土地均已征收完成并投入使用,第一批200多头麋鹿已经分流至缓冲区。

这是荆州法院依托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探索麋鹿生态家园“法院+”保护模式的有力举措之一。

今年,荆江两岸又增设3个司法保护基地、2个巡回审判点和1个增殖流放点,涵盖长江、洪湖、长湖等重点水域和江豚、麋鹿等重点保护对象。

一个个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多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基地,成为荆州法院积极探索集“案件审理、生态修复、多元共治”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前沿阵地, 共抓大保护、同护一江水的理念,也潜移默化地根植于群众心中。

 

 


文章出处: 荆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