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法院:“拒执罪”威慑“老赖”主动腾退房屋

作者: 李诗杨    发布时间:2017-12-20  访问次数:1277

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返还原物(腾退房屋)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甲夫妇主动履行了腾退位于该市某农贸市场房屋的法律义务。

 2005年3月,李某甲夫妇与李某乙夫妇签定《房屋售购合同》,约定将一底两楼房屋及房屋后的土地、冷库、冷库内的设备、材料一并转让给李某乙夫妇,后李某乙夫妇一直居住使用该房屋,但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李某甲夫妇以李某乙夫妇未付清购房余款为由,口头解除合同,并将上述房屋及土地出售、过户给第三人。后李某乙夫妇向石首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历一审、二审,再审,李某乙夫妇依法取得该房屋的不动产权。在双方当事人多重诉讼过程中,李某甲夫妇趁李某乙夫妇外出,通过撬锁强行占有该房屋并改造使用至今。今年8月,无奈之下的李某乙夫妇向石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该院执行员张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李某甲夫妇发出执行通知书和强制迁出公告,但被执行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撕毁公告,甚至以拿汽油引爆公共汽车制造事端来威胁法官。在执行法官对其说服教育无果后,该院先后两次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的态度仍然强硬,声称“判刑、坐牢、死都不履行判决”。因两被执行人对抗执行态度极其恶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李某某夫妇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两名被执行人这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对抗法律的后果,主动承认错误,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后腾退。至此,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 石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