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如歌 “法官梦”启航
——追记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沙市区人民法院原刑庭庭长杨军系列报道之一
冬日的沙市宝塔湾,江水缓缓东流,潺潺如歌。
1968年4月,杨军出生于荆江畔一个军人家庭;2020年7月29日,他因突发主动脉夹层,医治无效,永远离开了钟爱一生、奋斗一生的法庭。他52岁的生命短暂而绚烂,正如这江水一般坚毅勇敢、淡泊名利、一往无前。
1990年,22岁的杨军意气风发。这年8月,刚从沙市广播电视大学审计专业毕业的他,通过招考成为沙市区人民法院(原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司法警察。
法警,是个怎样的岗位?
杨军第一次穿上司法警察的制服,看着镜中英姿飒爽的自己,难抑内心激动。
还未来得及体验这份新鲜感,现实却先给他来了个“下马威”。上班第一天,杨军要执行的是一项押解出庭任务。
杨军押解的是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年幼的孩子身患重病,无力支付医药费,深夜盗窃,人赃并获。
开庭那天,孩子也来了,辩护律师当庭宣读了孩子的恳求信,旁听群众无不动容。庭审结束,孩子扑向爸爸,大叫:“爸爸,你别留下我一个人!”
在旁值守的杨军第一次执行任务就遇到这样的场景,眼睛也不由湿润了。这时,法警队长压着嗓门低声喝道:“别忘了你在执行任务!”
一声呵斥,杨军猛醒。被告人的忏悔、家人的泪水,令旁人动容。但作为一名法警,面对情法交织的这一幕,身和心必须每时每刻都坚守在岗,丝毫不可掉以轻心。
更难的,还在后面。
第一次参与执行死刑,杨军和同事一起将10多个死刑犯押上绿皮车。
一路上,车外警笛长鸣,车内寂静无声。到了执行地点,法警队长公开向群众宣读犯人的罪行后,开始执行枪决。
随着一阵长枪脆响——死刑犯倒下。
这是杨军第一次亲眼目睹死亡。那一刻,这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脑中一片空白,直到同事拉着他手臂喊了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
待法医现场确认死刑犯已无生命体征,杨军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和同事将尸体装入裹尸袋中,执行完火葬任务,通知家属领取骨灰。
这天下班,杨军没有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而是独自步行回家。看着大街上人来人往,他突然觉得一切都那么清晰、绚丽。
当天夜晚,他辗转反侧,脑海中有两个人对话。
“你晚上不会做噩梦吗?”
“这是我的工作,他们都是被宣判死刑的人。”……
一夜无眠,杨军反复思忖,终于明白:“执行死刑是维护国法尊严,作为年轻法警,我不干,谁来干?我要做的就是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这次特别的经历,让年轻的杨军对法律的严正和生命的意义,有了更深的感悟。
值庭、送达、拘传、提押……一年下来,这个稚嫩青涩的“菜鸟”,逐渐展现出干练与成熟的一面。那时,埋在心中多年的一个梦想开始升腾。
杨军的父亲曾是一名军人,转业地方后,成为一名公安民警。彼时,市民法治意识淡薄,周边居民常因打架斗殴的琐事纠纷找他的父亲评理解决。
“法律真重要!”年少的杨军看在眼里。从那时起,“法官梦想”的种子悄然在心中种下。
进入法院工作,杨军最喜欢值庭工作。看着审判席上的法官,手握法槌,明断是非,惩奸除恶……每参加一次庭审,他对“法官”二字的理解就更深一层,心中愈加向往。
1991年,杨军报名参加院里举办的法律夜校,厚厚的书本、详实的笔记,记录下一个个挑灯夜读、皱眉深思的夜晚。
“吃饭还看书,书比饭还香些吗?”饭桌上,母亲抱怨。
“我得抓紧把这章学完!”杨军歉意地对母亲笑笑,放下手中的《刑法》,三两口扒完饭,又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天道酬勤。1994年,杨军成功通过专业考试,成为沙市区人民法院一名助理审判员。欣喜在脸上绽放,杨军离“法官梦想”又近了一步,他把法官的职责深深铭记在心:以法为剑,守护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