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司机转弯不让直行 被撞也要担主责

作者: 张仁    发布时间:2017-12-07  访问次数:1048

驾驶摩托车急于左转,没有避让直行车辆,结果发生事故,导致自己住院治疗112天,公安男子尹某为此很“受伤”,关键是自己还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可谓得不偿失。

2015年12月份的一天,尹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公路上由北往南行驶,当车行驶至公石线某处时,急于左转的他,没来得及避让对向直行的车辆,导致两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尹某全身多处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尹某受伤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12天,花费医疗费54617.51元。今年4月尹某经鉴定为2个十级伤残,由此核算医疗、误工、残疾赔偿、财产损失等各项损失达20万元。

此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尹某承担主要责任,理由为尹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通俗点讲就是尹某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没有礼让直行车辆。

    事故发生后,尹某、肇事车辆及保险公司协商不成赔偿协议,诉至公安县人民法院,法庭经审理支持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付12.05万元,余下的8.3万余元,由尹某自己承担70%,肇事车司机承担30%。


文章出处: 公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