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调解终执结 十年纠葛一朝解

发布时间:2022-03-07  访问次数: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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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当事人袁某的妻子来到石首市人民法院团山寺人民法庭,送上一面印着“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表达对法院和法官的感谢。


       2011年12月,原告袁某驾驶摩托车与被告赵某停放在公路边上的摩托车相刮倒地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袁某伤情经鉴定为“右侧肢体偏瘫为三级伤残,脾切除术后为八级伤残”。因赵某坚称自己没有责任,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袁某将赵某告上法庭,经扣除事故发生后赵某垫付的5000元医疗费,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赵某赔偿原告袁某的经济损失共计197448.54元。判决生效后,袁某申请执行。因赵某系贫困户,已与妻子离异,又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经济困难,暂无执行能力,且赵某已外出务工,故终结了该次执行程序。


      2021年腊月,袁某听说赵某出售其养殖的鱼获得了一部分货款,遂向石首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陈丽当即与被执行人赵某联系,通知其履行付款义务,然而赵某却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给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袁某因此次事故导致多年来一直靠坐轮椅出行,需要亲人照料护理,而赔偿款赵某始终分文未付,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某实施司法拘留。


      拘留之前,承办法官陈丽反复劝说赵某还钱,赵某却始终态度强硬,称:“我最多给3万元,多了没有,判我坐牢都可以。”赵某被拘留后,陈丽又邀请原被告双方所在村治调主任一起组织双方亲属进行调解,然而进展甚微。年关越来越近,承办法官再次去拘留所会见赵某,从谈态度到聊责任,从表诚意到做规划,从说亲人到聊团聚,赵某的心理防线一步步软化,从开始直嚷嚷没有钱,到后来表示愿意在一个月内分多次偿还5万元,这让承办法官看到了执行和解的希望,立即联系袁某家属,袁某家属对还款金额无异议,但因事故后赵某从未给袁某道过歉,且多年来分文未付,袁某家属对此存在心结,对赵某缺乏信任,坚持要求赵某一次性支付完毕。调解一时又陷入僵局。


      后来,承办法官得知赵某的女儿女婿已经回到石首,便立即联系村里的治调主任带着赵某的女儿女婿到袁某家中进行调解。赵某的女儿女婿代赵某向袁某及其家属道歉,袁某及其家属多年的心结也得以打开。最终,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赵某女儿一次性将钱款付清,此案就此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袁某收到执行案款时,向承办法官连连致谢。


      团山寺人民法庭在审判执行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法用理用情,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 石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