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深化司法改革 提升审判绩效

作者: 洪湖市人民法院 彭涛    发布时间:2017-05-12  访问次数:684

会议现场.jpg

5月9日,洪湖法院召开司法改革深化暨审判绩效督办工作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入额法官参加会议。会议对审判权力运行、法官审判业绩评价等改革任务进行了明确,总结分析了前四月法院审判绩效工作,部署了当前审判执行工作重点。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崇理宣读了《洪湖法院分案管理办法(试行)》,并对分案流程进行解读。该办法按照“随机分案为主,定向分案为辅”的原则进行,同时明确要求监察室对立案庭分案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全力杜绝选择性分案现象,防止审判环节的权力寻租。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曹正勇通报了今年1-4月份审判绩效工作情况。他指出审判管理工作还存在结案率不高,未结案数量激增、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并对审判态势落后原因进行客观分析,就下一阶段如何提升审判质效作出了部署。曹正勇还对“三比三促三争创”、审判团队组建、院庭长办案任务、法官审判业绩评价、文书签发、法官联席会议和审委会会议改革等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和安排。

田勇讲话.jpg

党组书记、院长田勇传达了省高院李静院长在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讲党课的主要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关于下一步工作,田勇要求全院干警,要继续深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地讲政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好“三会一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逐步把政治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民商事审判上要注重调判结合,做到定分止争。刑事审判上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审判效率。行政审判上要做好行政非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要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各类司法主体的职责权限,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全院上下要齐心协力,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