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5  访问次数:3907


为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激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人民法院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地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本院现将湖北省荆州监狱报请的2023年减刑、假释案件(2023)鄂10刑更1154-1168号共计15件,以监区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如无异议事由,除需开庭审理的案件外,不再开庭审理,本院将直接依法裁定。如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向本院减刑假释案件专用意见箱投递信件,或直接到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说明异议事实及理由,同时告知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本院将对有异议的案件进行复议或开庭审理,并及时作出裁定。

此次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李荆州,审判员许红卫、刘军平,法官助理周文琦、书记员李丹、田思思。如认为上述人员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可通过上述方式提出回避申请,本院将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减刑假释专用意见箱设在各监区罪犯出入口处,举报电话为0716-8025771。如直接到人民法院反映情况,请与本院审监二庭联系,联系人周文琦,联系电话:0716-8025771。

附件:12.15公示表.xlsx 

 20231215  

文章出处: 荆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