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两级法院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亮剑黑恶势力 守护公平正义

作者: 王俊辉    发布时间:2018-03-23  访问次数:1470

今年1月,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定。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切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荆州市两级法院明确提出,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近年来,荆州市两级法院以平安法治荆州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审结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100%。

今年1月,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干警大会等,认真传达学习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作风好的法官组建审理专班,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台账制度,实行一案一表,彻底摸清黑恶势力团伙和涉黑案件底数,精准研判斗争形势。同时,健全涉黑涉恶案件报告、督办制度,推行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强化追责问责,力争“一年见成效,三年压倒性胜利”。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部署,全市法院将以司法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惩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机结合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坚决打掉其“关系网”“保护伞”。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和假释,运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全市法院还将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以审判为中心,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此外,全市法院还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全方位、立体式揭露黑恶势力犯罪事实,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文章出处: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