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 荆州中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9年-2023年)》并同时发布5起典型案例。白皮书通过多种图表类型和详实数据,清晰展示了荆州市环境资源案件数量、类型构成、所涉管理领域等方面的对比与变化,分析了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介绍了两级法院近五年来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
荆州拥有长江干流483公里,占全省45.5%,8个县市区全部临江,湿地资源丰富,共有天然、人工湿地60万公顷,约占全省湿地面积38.4%,长湖、洈水、洪湖等大小湖泊星罗棋布。近五年来,荆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省法院和荆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贯彻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促进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荆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Part . 1 发挥审判职能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荆州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引导、评价功能,严格落实绿色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2019 年至2023年,荆州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61件(公益诉讼案件97件),其中刑事案件637件,民事案件421件,行政案件 103 件。
Part . 2 锚定目标任务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力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严厉打击盗采江砂行为,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荆州法院审结的长江流域荆州段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从120件下降至52件,长江禁渔效果显著提升,刑罚的威慑预防功能得到充分彰显。
(二)全力服务保障洪湖流域综合治理。2022年,荆州中院认真开展洪湖水域退垸还湖涉诉风险调研,对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风险隐患提出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司法建议,为洪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综合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三)全力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荆州中院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全面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营造更加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全力服务保障生物多样性。荆州法院全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司法保护基地”工作格局,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13个、长江保护增殖放流基地3个。石首市法院探索“法院+”保护模式,重点辐射保护故道湿地及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Part . 3 坚持改革创新 巩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
(一)强化环资“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荆州两级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13个,包括环境资源审判团队9个、生态巡回法庭4个,抽调民事、行政、刑事法官40 余人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
(二)构建多元共治协调机制。2022年,洪湖市法院联合检察院等9个部门共同会签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司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与当地河、湖、港、库管理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实现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三)深化区域交流合作,稳步推进长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大格局。主动借力借智区域协作,深度融入“宜荆荆恩”、环洞庭湖司法协作体系、湿地与湖泊共建框架协议,承办湘鄂赣长江湿地司法保护联合调研,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筑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法治屏障。
(四)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机制。2019年以来,荆州法院增殖放流 1367 万尾,补植复绿207万尾,判处生态补偿金 1139 万元。2024年1月,石首市法院与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全省首个《石首市生态环境损害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石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试行)》。
(五)加强环境资源审判调研指导。荆州法院1个案件入选第七届“中国十大公益诉讼”,1篇文书荣获全国特等奖,4个案件入选全省、全国典型案例,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环资审判先进个人。
Part . 4 强化法治宣传 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参与
荆州法院环资审判始终坚持以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生存发展的所思所盼为出发点、着力点,通过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多措并举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努力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典型案例 >>>
案例一:郑某某、姚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用职权、受贿罪
案例二:石首市法院探索“法院+”保护模式 共筑麋鹿生态家园
案例三:毛某某诉荆州市荆州区水利和湖泊局行政撤销案
案例四: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诉王某某、丁某某等人生态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五:公安县人民检察院诉湖北省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