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快速解封 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发布时间:2024-08-16  访问次数:302


近日,在荆州中院审理的湖北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中,破产财产买受人与管理人持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前往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解除了破产企业名下相关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查封,并顺利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实现了当日申请、当日办理、当日解封,切实提升了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工作效率,进一步降低了破产管理人、相关权利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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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和荆州市“九大行动”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完善办理破产配套机制,以缩短破产周期、降低破产成本、维护破产案件中利益相关方的实体权益为目标,全面推广破产财产快速解封机制改革,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交通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企业破产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关于企业破产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重塑了管理人在办理涉不动产、车辆登记事项流程,明确规定荆州辖区内破产管理人持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即可到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解封及登记手续,真正实现了从“等解封”到“快解封”。

 


文章出处: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