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 寻衅滋事 妨害作证 王某红等7人涉恶案开庭审理
作者: 杨岭 发布时间:2020-08-25 访问次数:19216
8月18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省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的被告人王某红等7人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妨害作证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王某红纠集被告人陈某、李某、王某堂、王某国、王某兵等人逐渐形成恶势力团伙,实施多次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出卖土地,并随意拦截、恐吓他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恶劣;2019年5、6月份,被告人杨某清明知被告人王某红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以贿买方式指使他人作伪证,企图帮助王某红逃脱法律制裁。
庭审前,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达成一致,并听取控辩双方的分歧意见。庭前会议后,合议庭针对控辩双方的分歧意见,结合涉案财产的退赃退赔处置、被害人的谅解等做了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7名被告人在庭前全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围绕案件的犯罪事实、违法事实、量刑事实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7名被告人当庭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