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到江陵法院指导工作

作者: 江陵法院 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4-08-13  访问次数:13382

   

  8月6日,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健到江陵法院指导工作,与县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江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代表院党组就“7.25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善后工作向王健院长汇报,并作出深刻检讨。事故发生后,该院党组进行了认真反思和自查自纠,从机关管理、队伍建设、纪律作风三个方面广泛听取意见,查摆出六条主要问题:一是官本位思想严重,院领导没有切实肩负起应有职责,热衷于当甩手掌柜,责任心不强;二是好人主义盛行,缺乏担当意识,原则性不强,对各种歪风邪气抵制不力;三是工作作风不实,纪律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四是制度执行不力,工作打折扣,干事讲条件;五是工作要求不高,不思进取,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六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层级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

  在听取汇报后,王健院长指出,“7.25交通事故”发生后,最高院周强院长以及省委、省高院主要领导均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江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反应迅速、决策果断,确保了善后工作及时处理到位。本次事故严重损害了法院整体形象,也暴露出江陵法院在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王院长要求,全市法院必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认真抓好纪律作风和队伍建设。一是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重点解决干警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思想松懈滑坡等问题;二是要强化党性、党纪意识和党员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用党章党纪约束行为;三是要通过规范自身的行为,严明纪律,通过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实现法院管理工作新的突破;四是要树立接受监督意识,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养成在各方监督下做好工作的良好习惯;五是要发挥好党组一班人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带好队伍抓好审判。

  在谈到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时,王健院长强调,当前正处于司法改革过渡期,要做好充分准备,勇于迎接挑战;要注意做好必要的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保持队伍整体稳定;要多做打基础的工作,加强干警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最后,他希望全体干警振奋精神,放下包袱,以良好的工作业绩重塑江陵法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