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4  访问次数:9462

为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激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人民法院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地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本院现将湖北省江北监狱报请的2023年减刑案件(2023)鄂10刑更982-1151号共计170件,以监区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如无异议事由,除需开庭审理的案件外,不再开庭审理,本院将直接依法裁定。如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向本院减刑假释案件专用意见箱投递信件或直接到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说明异议事实及理由,同时告知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本院将对有异议的案件进行复议或开庭审理,并及时作出裁定。

此次案件的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李荆州,审判员许红卫、刘军平,法官助理周文琦、书记员李丹、田思思。如认为上述人员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事由,可通过上述方式提出回避申请,本院将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减刑假释专用意见箱设在各监区罪犯出入口处,举报电话为0716-8025361。如直接到人民法院反映情况,请与本院江北法庭联系,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0716-8025361。

附件:减刑公示表.xls



 2023年12月1日

文章出处: 荆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