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顺走”同事四千多元 心生贪念触法网
作者: 公安县法院 喻明洁 发布时间:2017-07-17 访问次数:1129
常言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有时候,一念之差你就可能摊上法律责任。一名85后的男子就因为心生贪念,做出了一件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近日,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6年1月的一天,在公安县城区某餐馆打工的周某在厨房炒完菜后到大厅休息,无意中看到大厅收银台的抽屉没有关,于是,他打探四周,发现无人在场,便起了贼心,将该餐馆收银员邹某放在抽屉钱夹内的4800元现金盗走。得手后为了脱身,他借口出去买烟,随即逃离了事发现场。
2017年3月周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安县公安局抓获。案发后,周某向被盗失主邹某退还2800元,被盗失主邹某出具了对周某的谅解书。
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