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蒋国刚、丁铜生分获省、市政府表彰

作者: 新闻处    发布时间:2015-05-11  访问次数:1390

   

近日,市中院蒋国刚被省政府授予“湖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丁铜生被市政府授予“荆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49岁的蒋国刚现任市中院工会副主席。转业到法院工作16年来,他一直坚守在水电物业管理一线,管理着法院20层办公楼、三个宿舍区近300余户家属的水电维修、电梯安检保养,甚至修门锁、换灯泡、疏通下水道的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全院干警和家属的尊重和称赞。

物业管理看似简单,但是做好实属不易。为了提高服务机关、干警的能力和效率,蒋国刚硬是炼成了一本法院物业管理网络的“活地图”。在他的大脑里装着办公大楼和三个生活区宿舍楼里密如蜘蛛网的电路和纵横交错的自来水管道。这本“活地图”凝聚了他多年的心血。工作之余,他就用笔记本记上电网分布,对线路、管道走向、闸阀位置做到烂熟于心,一有空就看上几遍,对电压不稳、水压不足、水管锈蚀等情况都了如指掌。因此,一旦水电有问题,他总能迅速准确地找到故障部位,游刃有余地排除故障。

在为单位购买物品时,蒋国刚的 “小气”和“抠门”在法院是出了名的。即使小到一卷绝缘布,蒋国刚也要货比三家后,再与店老板讨价还价,尽可能地选购价廉物美的物品。个别商家为了招揽大客户,常常主动以“回扣”等形式推销自己的商品,总被蒋国刚严词拒绝。每天早上,蒋国刚都会提前半小时上班,做好迎接全院干警上班前的准备工作,每天晚上推迟半个多小时下班,切断水电。蒋国刚还开通了“老蒋热线”,他向全院干警承诺全天候服务,干警只要拨通“老蒋热线”,他总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帮助解决问题。

蒋国刚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荆州市劳动模范,荣立三等功二次、二等功一次。2011年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省职业道德先进个人”;2008年获得荆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4月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他在平凡的岗位上用不平凡的业绩诠释着一名法院后勤工作人员质朴、奉献、智慧的本色。

51岁的丁铜生现任市中院办公室副主任。1999年调入法院工作,十几年来他干一行、爱一行、干好每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取得了骄人成绩。2014年获得荆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获得“荆州市劳动模范”,并荣立三等功一次。

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审监庭工作期间,他先后整理案卷五百余本,记录法庭笔录和合议庭笔录近千份,无一起差错,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受到院领导和干警的一致称赞。2010年,他调入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食堂和对外接待工作。为了保证干警吃上健康可口的工作餐,他坚持每天亲自采买新鲜食材,确保每周五天“四菜一汤”不重样;他任劳任怨,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无论多晚,接待完客人后都要督促工作人员将食堂内外打扫干净,餐具消毒。

他工作细致,服务热情。俗话说,众口难调,但是要做好机关食堂工作,又必须要“调好众口”。为了满足干警和客人的进餐需求,丁铜生同志多次到各部门向干警征求对机关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收集意见、建议100多条并认真采纳,在此基础上,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确保卫生、翻新菜式着手,加强对聘请厨师、食堂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努力使干警和客人吃得安心、舒心,干警和客人对我院食堂服务工作交口称赞。恩施、荆门、咸宁等法院还派专人到市中院食堂学习考查。

    他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在法院工作十六年间,丁铜生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拒绝吃请送礼,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机关食堂每年用于食堂就餐公务接待和干警工作餐的经费近80万元,作为承担采买食材工作的丁铜生自然成为不少商贩的“公关对象”,但他始终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多次拒绝商贩的各种吃请和小恩小惠,本着物美价廉的采购原则,严把采购关口,货比三家、讨价还价。坚持每天骑自行车采买食材,不让院里配车,把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仅此一项,就为法院机关节约了20万元左右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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