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辨法析理 公司撤诉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8-12-26  访问次数:426

近日,一起涉及133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公开庭审后,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成员坚持和谐司法理念,于法于理,耐心细致向原告释明法律规定,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并表示依法履行支付职工工资报酬的义务,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一起涉众型矛盾纠纷。

2018年2月,133名职工因公司拖欠工资发生争议,先后联名向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向133名职工支付拖欠工资共计两百四十五万余元。

2018年4月,原告湖北某家居有限公司不服荆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裁决而诉至荆州区法院。院领导针对此案被告人数众多的特殊情况,精心组成合议庭,3次召开庭前预备会议,多次与双方沟通并组织调解,详细制定庭审、安保等工作预案,顺利完成了10月16日上午的公开庭审工作。因双方争议强烈,庭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休庭后,案件承办法官何付蓉和庭长李家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坚持调解不放弃,一方面耐心做职工对公司对立情绪的化解和思想稳定工作,另一方面反复与公司负责人联系沟通,面对面厘清法律事实、解读应承担败诉的法律规定。通过长达一个多月入情入理地做工作,原告逐渐认识到了劳动仲裁裁决于法有据、并无不当,同时被法官公正司法的品质和锲而不舍的办案精神所折服。截至目前,原告已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并表示按照仲裁裁决兑现职工工资报酬。

此案的成功化解,是“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工作的一个缩影,是法官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的生动写照!


文章出处: 荆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