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四院协同执行,8小时强制腾退“法拍房”!

发布时间:2024-04-18  访问次数:736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6日,荆州中院统一指挥调度,调集沙市区法院、公安县法院执行力量,协同荆州区法院对一套900平米的“法拍房”进行强制腾退清场,依法保障了买受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基层组织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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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胡某、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荆州区法院执行局拍卖了被执行人胡某名下位于公安县某村的房屋。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胡某表示不接受拍卖结果,通过短信、电话威胁,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让其岳母、儿媳及孙女一直占用拍卖房产,拒不腾迁。案件承办人协同当地村委会、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到案涉房产张贴腾退公告并多次向占用人释法明理,均遭到占用人无端辱骂、驱赶,导致拍卖成交房产迟迟不能腾退交付,严重损害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因占用人中有老人、未成年人,为依法稳妥执行该案,防止占用人在执行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在对案情进行分析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支队协调公安县法院、沙市区法院全力配合本次法拍房腾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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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本院已送达、张贴腾退公告,但你仍拒绝搬出案涉房屋,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你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腾退当日早上,大雨倾盆。为了让买受人尽早实现权利,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冒雨到达现场要求占用人主动腾退。占用人仍拒不腾退,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胡某的儿媳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将其送往拘留所,将胡某的岳母劝离腾退现场并进行疏导。同时,协调基层组织解决了胡某孙女放学后无人接送照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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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占用人后,在公证处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案涉房屋一楼、二楼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打包转运至周转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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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在拘留所的胡某儿媳也认识到了错误,向执行干警出具了悔过书。因考虑到胡某的孙女即将放学,执行法官抓紧时间按规定对胡某儿媳办理解除拘留手续。回到周转房后,执行干警向胡某儿媳交付了腾退物品,并由其签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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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历时8小时,执行干警顺利将这套被案外人占用的“法拍房”交付给买受人。

据悉,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地方保护、执行效率不高、力量不足、监督不到位等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级法院强化统一指挥、管理和协调,通过多种交叉执行方式,整合执行力量推进执行,切实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

荆州中院把交叉执行作为提升法院执行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落实交叉执行工作模式,全力化解执行积案难案。此次强制腾退专项执行行动,正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凝聚全市执行力量,提升执行效能的一个缩影。

 

 


文章出处: 荆州中院、荆州区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