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审判职能 全力服务金融业发
发布时间:2011-12-05 访问次数:1858
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严峻经济社会形势下,准确把握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在司法领域引发的新情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金融业健康平稳发展,人民法院责无旁贷。近日,荆州中院郑重承诺,将以五项工作为抓手,维护金融安全,保障金融债权,为金融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惩金融领域犯罪。依法及时审结各类破坏金融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规范金融秩序。加大财产刑使用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尽力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加强对金融犯罪人员的减刑和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大力调节金融法律关系,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与制裁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借款纠纷案件和不良贷款处置、清收案件,从合同效力、担保效力、诉讼时效等方面准确认定借贷双方的责任。依法审理好企业改制、企业破产案件,坚决制止通过改制、破产等途径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金融债权。审慎处理涉保侵权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严厉制裁转嫁责任、重复保险、恶意骗保等损害保险人合法权益行为,引导保险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开展理赔工作,协助保险业防范道德风险、控制商业风险。积极稳妥审理股票、债券和票据纠纷案件,维护证券市场法治秩序,保障票据的正常流通秩序。依法受理代位权、撤销权等新型案件,制止债务人违法的财产处分行为,保障金融债权的有效清偿。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金融监管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审理涉及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加大金融监管,依法保护金融机构、存款人、投资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协调和化解金融管理机构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争议。
依法适用保全和执行措施,降低金融债权风险。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意图的债务人,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快捷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措施,有效控制债务人的财产,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有效资产。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金融职能部门的协作,积极探索发现被执行人记名财产的有效机制,提高执行效率。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月活动,不断探索执行方法,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加大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金融债权。
加强金融纠纷案件审判调研,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密切关注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体制改革凸现到司法领域的新情况、新变化,深入开展金融危机司法应对的前瞻性调研。把握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中的新问题,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金融监管、化解金融风险、改善金融服务的措施和对策。针对金融纠纷审理中发现的金融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加强新闻报道和法制宣传,提高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防范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