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赚佣金?都是骗局!

作者: 吴婷婷    发布时间:2022-07-27  访问次数: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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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不靠谱!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胡某曾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20年11月刑满释放。2021年5月,胡某在聊天软件上发布刷单赚佣金广告。被害人柳某加入后,胡某以需要做任务为由,要柳某通过花呗支付的方式向其指定账号转账,两日内骗取柳某47000余元。之后,为继续获取被害人柳某的信任,胡某约柳某在餐馆吃饭,并给柳某现金1000元。当天,胡某又以需要做任务为由,要柳某通过支付宝给其指定账号转账10000余元,然后给柳某返款1000余元。案发后,胡某家人向柳某退赔5000元,并与柳某就剩余款项的退赔达成协议,柳某对胡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胡某曾因故意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对其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的亲戚代其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继续向被害人柳某退赔剩余损失。

法官提醒:骗子通过短信、微信、QQ等将刷单返利文案大规模撒网宣传,被害人“上钩”后,骗子先通过小额任务立即返款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然后利用被害人贪图更大利益的心理,让被害人钻进一直做任务、一直在支付、却永远不返利的骗局。网络“刷单”是陷阱 ,天上不会掉馅饼。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一旦涉及钱财就要万分谨慎。

文章出处: 江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