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执行9案,执行到位金额400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9-20  访问次数:521


异地执行始终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难点,远赴异地执行,人生地不熟,对于信息的采集掌握,当地相关部门、人员的配合程度,都是影响执行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

为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荆州区法院深入开展“荆楚雷霆”执行专项行动,执行干警前往贵州、云南、四川、重庆四地开展异地执行活动,此次集中强制执行活动历经14天,执行案件9件,执行到位案款和查扣财产价值累计金额4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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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法院执行局在收到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后,经过分析研判,发现9件案件的财产线索在贵州、云南、四川、重庆四地,于是决定由胡魏涛执行团队前往四地开展执行活动。

因案件申请执行人主要为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且该公司是荆州知名建筑机械制造企业,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其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团队出发前即召开团队内部交流会,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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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胡魏涛执行团队每到一个地方就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法院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协助,并提前与拘留所联系了解异地拘留程序及手续,做好执行准备工作。

在找到被执行人后,胡魏涛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向他们耐心释法明理,告知他们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其中有两案达成执行和解。

还有部分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仍拒不履行,态度恶劣,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以此震慑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

通过活用多种手段、采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此次执行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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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中执行涉9件强制执行案件,针对涉案被执行人(自然人)共10余人,办理异地司法拘留手续共10件,执行联动法院以及协调协助法院六家(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云南省禄丰市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实际办理司法拘留关押4人,一案当事人在拘留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一案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9案共执行到位案款(含房屋、机械设备、汽车以及到位资金案款)累计金额达400万余元。

荆州区法院将总结此次外出执行经验,充分发挥法院执行职能,继续大力开展集中执行、集约执行活动,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打击力度,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文章出处: 荆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