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6  访问次数:1250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举办全省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的通知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集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的通知》已经下发,为落实通知精神,大力推动全省法院应用法学理论研究事业的发展,省法院决定举办全省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因此,进一步研究如何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行使审判权,符合当前我国司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此外,随着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变化,在行政审判、国家赔偿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进一步研讨。为此,省法院决定以“审判权运行与行政法适用问题研究”作为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选题参考范围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届学术讨论会的参选论文,由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和推荐。各组织单位应对论文进行筛选,报送论文的数量严格限定在40篇内(超过限定数额的以报送论文目录的前40篇为准,但组织者撰写的论文除外),并应填写选送论文目录。每篇论文一式十份,附论文独创性声明、内容提要和作者简介,论文用A4纸打印(具体要求见附件二)。为方便论文的评审和检测,所有选送的论文应同时附送论文的电子版,电子版采用word文档格式。省法院接受各组织单位选送论文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
参选论文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力求做到选题对于审判权运行与行政法律适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论文字数一般应在6000字以上、10000字以下(含注释),注释规范。凡不符合选题范围和字数要求的论文、已公开发表或者已获奖的论文,不得参评。
省法院要求各组织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本届学术讨论会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要以论文质量为重点,尽早确定重点单位、重点作者、重点文章。各组织单位要在动员、组稿、讨论修改、评选和推荐等环节上加大力度,完善措施,力争论文质量有大的提高。各组织单位的机构名称、负责人员、联络办法、组织工作方案及进展情况等,应及时书面上报省法院本届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
对本届学术讨论会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将推荐参加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本届学术讨论会作为全省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除对获奖论文及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将设置特别奖项,举行隆重的表彰、庆祝活动。
省法院将成立本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委员会,按照严格的评选标准,对参选论文进行评选。
为了保证论文的质量和权威,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本届学术讨论会将首次运用国内通用的鉴定软件,对拟推荐参加全国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的论文进行原创性检查。
本届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设在湖北法官进修学院。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 027-87220068;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一:全省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题范围
附件二:选送论文格式的说明
 
 
二0一0年三月三日
 
 
附件一:“审判权运行与行政法适用问题研究”选题参考范围
(作者可在本届主题范围内参考下述选题自定题目写作):
(1)审判权的性质、功能及理论基础;      
(2)审判权(包括调解)的范围与限度;
(3)审判权与诉权、行政权、检察权之关系;
(4)审判权有效运行的程序机制;
(5)审判组织与审判权运行;
(6)审判权公正行使研究;
(7)审判权独立行使研究;
(8)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
(9)审判权滥用的防止和规制;
(10)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11)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审理问题研究;
 (12) 民事执行疑难问题研究;
(13)国家赔偿审判组织和程序研究;
(14)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涉及的其他问题研究;
(15)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
(16)行政不作为的合法性审查标准;
(17)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的设定与实施;
(18)行政征用补偿制度研究;
(19)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
(20)对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21)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22)对行政裁决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23)行政事实行为与行政赔偿问题研究;
(24)行政滥用职权及其法律控制;
(25)论行政征收及其法律控制;
(26)有关社会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及裁判方式;
(27) 国家赔偿因果关系研究;
(28)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附二:论文样式
1.论文首页样式:

 

全省法院系统
学术讨论会征文
(位于首页左上角)

 

 
 
 
 
 
论行政裁量权的程序法控制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XXX(作者姓名)
二○一○年X月X日
 
2.第二页样式:
作者简介:
XXX,男,1971年生,…………………(简介字数在300字左右,并注明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及E-mail)
 
 
 
 
 
 
 
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进行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特此声明。
 
 
作者签名:              日期:
 
 
 
 
3.第三页论文正文样式:
编号:xx (注意:同一份论文的编号应完全相同)
 
论行政裁量权的程序法控制
(注意:此处不应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
论文提要:
提要字数在600字左右;提要结尾应写明全文共XXXX字。
        论文正文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是:使用A4型纸;页面上空37mm,下空35 mm,左空28 mm,右空26 mm;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每页共22行,每行共28个字。
以下正文:
4.注释样式:
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整篇连续编号,编号用1﹑2、3……。
注释体例如下:
1XXX:《英国行政法》,XXX出版社XX年版,第XX页。
2XXX:《试论非强制行政行为》,载《XX学报》XX年第X期,第XX页。
3XXX:《论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审查义务》,载,于xx年xx月xx日访问。
 
5.论文目录样式:
                        XXX 市法院第XX 届学术讨论会选送论文目录
序  号
论 文 题 目
作 者 姓 名
作者单位(全称)
联 系 方 式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