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成:十年磨一剑,审判"新兵"终成业务"精英"

发布时间:2023-08-09  访问次数:27561

1.jpg

2次全市优秀法官、1次全省法官论坛优秀奖、1次全省刑事审判先进工作者、2次个人三等功、1次优秀政法干警,1次裁判文书全省一等奖、3次全市三等奖;在担任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期间,该庭获全省集体二等功3次,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次,全市集体三等功3次……这些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一段十余年如一日忠诚热爱法官职业、执着追求司法公正的故事。而故事的主人翁就是江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孙玉成。

10年承办刑事案件七百余件

近年来,刑事审判庭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面对刑庭审判人员少,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作为刑事审判庭的负责人、业务骨干,孙玉成主动承担了全庭近一半的刑事案件的审理。

为了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确保准确适用法律,孙玉成不知主动放弃了多少休息日,不知加了多少次夜班,这些都让他无暇顾及妻子和孩子。在妻子怀二胎期间,接踵而至的办案任务让他分身乏术。即便是妻子生产当天,面对满满的开庭排期,孙玉成端坐审判席完成了7件速裁案件的审理和宣判,并参与数件疑难案件的讨论直到深夜。当孙玉成拖着疲惫的身体赶到医院,听到孩子的啼哭时,所有的疲惫顿时一扫而空。面对妻子的抱怨,他也只是惭愧地傻笑。第二天孙玉成又早早出现在办公室,开始新一天的审判工作。

10年时间里,承办刑事案件七百余件,撰写、审核裁判文书一千六百余份。其中还包含一批大案、要案,如“7.12被告人任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荆州市首例套路贷涉恶集团案”“8.15被告人张某某等人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专案”等,都由孙玉成带头承办,有力的惩罚了犯罪,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

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求求法官救救我们家吧,他们半夜翻墙把我的车扣了,还把我强行带到一个屋子里,对我打骂,侮辱,我已经还了30几万了,他们还要我还,说不还就到法院告我,家里人整天担惊受怕,再这样下去我就没法活了……”这段话是孙玉成在办理荆州市首例“套路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走访时被害人的叙述,至今记忆犹新。

这位被害人由于急需资金,在“低利息”“无抵押”“不审核”等广告语的诱惑下,落入犯罪分子的套路,与犯罪分子以汽车抵押小额贷款的名义签下“阴阳合同”即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为24万,实际借款只有19万。犯罪分子还故意安排人员通过代偿方式还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通过以贷还贷方式不断垒高债务,“小贷”滚成了“巨债”。短短半年时间,犯罪分子不仅收回借款本金19万元,还以利息、违约赔偿为名获取非法利益12万余元,共计31万余元。

“这也许是一种我未曾接触过的新型案件!”在接到此案,经过大量走访后,孙玉成的脑海中闪现出这样一句话。孙玉成首先就是要解决摆在面前的两大难题,一是“套路贷”案件属于新类型犯罪,如何准确定性?二是被告人数多、案情复杂,如何确保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面对着近百本侦查卷宗,孙玉成和审判团队一方面合理分工,加班加点进行阅卷,全面理顺案件事实、法律关系,实地走访,核实证据,另一方面联系上海、温州等兄弟法院,“走出去”积极学习办案经验,把脉问诊,研判交流。当了解“套路贷”已经在当地导致被害人损失钱财,甚至造成家破人亡、无家可归的事实后,身为法官的孙玉成再也坐不住了,“一定要尽快厘清案件脉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1月9日,江陵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等9人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十六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为34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62万余元。案件的审理,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遏制荆州地区,乃至江汉平原“套路贷”滋生蔓延苗头,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

“底线”与“程序”的守护者

“默默无闻忠于职守,勤勤恳恳恪守廉洁”,这是同事们对孙玉成的一致评价。刑事审判工作不同于其他,孙玉成深知自己所判的每一起案件、所制作的每一份判决书都关系重大,容不得一丁点马虎。因此,孙玉成始终高度重视知识积累,对新公布的法律、司法解释,他总是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厚厚的“大部头”摆满了书柜,笔记本放了几抽屉,同事们遇到难题都喜欢找他请教。

在法院工作十余年,孙玉成办理过大量的职务犯罪案件,见过的越多,思考就越多,“底线”与“程序”这两个词常常在他脑海中浮现。“其实,很多罪错都有前兆,很多潜在的风险都可以提前预防。每一起职务犯罪,都与当事人的忽视、漠视法律有关。因此,树牢程序意识,守住法律底线,是对每一名政法干警的必然要求。”孙玉成说。

十年磨一剑,审判“新兵”终于蜕变成业务“精英”。一路走来,孙玉成恪守本职,勤奋敬业,在淬炼中前行,用坚守促公正,以热血铸法魂,深刻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官应有的本色。

文章出处: 荆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