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长”示范开庭 推动认罪认罚案件快审快结

作者: 吴婷婷    发布时间:2018-01-25  访问次数:944

“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新年伊始,法槌敲下,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一案在江陵法院当庭宣判。

近日,江陵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该案由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金梅担任公诉人,县法院院长卜开知担任主审法官。

庭审中,主审法官卜开知院长有条不紊地驾驭庭审节奏,让当事人有话在庭上说、有证在庭上举、有理在庭上辩,实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确保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在认定犯罪事实部分,认真核对,查明事实,针对量刑部分,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仔细审理法定从重、从轻情节后,对裁判结果进行当庭宣判,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并于1月22日按照审判结果及时缴纳罚金。

    院长带头办理案件,既体现了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整体要求,又是江陵法院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体现。通过当庭宣判的方式,提高了对法官办案质量的要求,强化了审判人员的裁判意识,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责任感,极大地推动了案件快审快结,提升了审判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了人民群众诉累,很好地实现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


文章出处: 江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