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0年1至6月份审结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12-16  访问次数:1858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2010年1至6月份审结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

 
本院各部门:
本院组成办案质量评查小组,于2010年7月26日至31日,对本院2010年1-6月审结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评查内容涵盖案卷装订、审判程序、实体处理和裁判文书四个部分共48个环节。评查采取程序、实体分组评查计分再总分的方式进行。评查小组根据《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质量评查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逐案评查计分。评查异议事项由评查小组集体研究解决,评查结果由评查小组集体评议决定,力求适用标准统一,评查结果公正。这次送评案件共613    件,被评为优秀等次(98分以上)的425件,占比69.33%,合格等次(90分以上)的188件,占比30.67%,无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案件。其中:立案庭送评案件79件,被评为优秀等次34件,合格45件;刑二庭送评案件 39件,优秀 21件,合格 18件;执行局送评案件25件,优秀20件,合格5件;执行庭送评案件5件,优秀1件,合格4件;行政庭送评案件 51件,优秀 42件,合格 9件;民一庭送评案件94 件,优秀85件,合格9 件;民二庭送评案件137件,优秀85件,合格52件;民三庭送评案件102件,优秀65件,合格37件;民四庭送评案件51件,优秀44件,合格7件;开发区法庭送评案件15件,优秀11件,合格4件;审监庭送评15件,优秀13件,合格2件,刑一庭、赔委无案件参评。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刑二庭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09〕鄂荆中刑二终字第48、133、137、140、145、150、153号,〔2010〕鄂荆中刑二终字第2、15、22、25、26、27、28、29、31、32、36、37、44、45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09〕鄂荆中刑二终字第146号,〔2010〕鄂荆中刑二终字第4、7、8、14、16、17、18、24、33、38、43、46号。
二、送评部分案件存在的问题
1、部分案卷案件移送表接受人签名栏为空白;
2、部分案卷询问笔录无询问人员签字;
3、普遍存在案件审判信息管理流程表中,“承办人”、“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签名栏为空白;
4、个别案卷合议庭笔录签字不完备;
5、个别案卷无送达回证或送达回证不全,部分案卷送达回证填写不完整;
6、少数案件副卷无备考表或备考表填写不完备;
7、个别案件裁判文书排版不规范。
 
行政庭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09〕鄂荆中行终字第142号、143号、145号、146号、148号、150号、151号、152号、153号、154号、155号、156号、157号。
〔2010〕鄂荆中行初字第1号、2号。
〔2010〕鄂荆中行终字第1号、2号、5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7号、28号、29号、30号、31号、33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09〕鄂荆中行终字第49号、147号;(2010)鄂荆中行终字第3号、第4号、第6号、第12号、第26号、 第32号、第34号。
三、送评部分案件存在的问题
1、很多案件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供人、提供时间及“复核无异”字样;
2、送达回证不齐全,填写不完整,很多送达人栏中送达人只有一个;
3、个别案件委托代理手续不齐全;
4、开庭传票存根有的没有入卷;
5、阅卷笔录无阅卷人签名;
6、个别案件装订不整齐;
7、询问笔录审判人员未签字。
 
执行局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10〕执字第1、2、4、7、9、11、14、16、23号,〔2009〕执字第47、51号、〔2010〕执督字第1、2、3、4、5、6、7、8、9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09〕执字第21号、〔2010〕执字第3、5、10、15。
三、送评部分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送达回证填写不全(送达人只填写了一个);
2、      立案流程表上的承办人、合议庭成员未填写;
3、      裁判文书正本有涂改情况;
4、      裁判文书中“监护人”应为“法定代理人”;
5、      廉政卡不应附卷;
6、      备考表未填写完整(检查人那一项也应填写)。
 
执行庭
送评案件5件,其中优秀1件,合格4件。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10〕执复字第3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10〕执复字第1、2号,〔2010〕执异字第1、2号。
三、送评部分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卷宗目录填写不完整(共计几页也应填写);
2、      错编页码(目录不应编页码);
3、      漏编页码(正反面都有内容的应都编上页码);
4、      审委会笔录签名不全;
5、      送达回证填写不全(送达人只填写了一个);
6、      结案审批表未填完整(案号未填)。
 
审监庭
送评案件15件,其中优秀13件,合格2件。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08〕鄂荆中刑申字第80号;〔2009〕鄂荆中民再终字第9号、31号、32号;〔2009〕鄂荆中刑再终字第3号;〔2010〕鄂荆中刑申字第1号、3号;〔2010〕鄂荆中民再终字第1号、2号、3号、4号;〔2010〕鄂荆中民再上终字第1号;〔2010〕鄂荆中行再终字第1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08〕鄂荆中民再终字第19号、〔2009〕鄂荆中刑申字第3号。
三、送评部分案件存在的问题
1、证据材料、法律手续、笔录、送达回证等诉讼文书不齐全;
2、个别案件装订的规格、尺寸不符合要求,存在倒页、散页的情况;
3、个别案件的阅卷笔录不完整、审委会笔录签字不完备;
4、个别案件传票送达人签字不完备;
5、个别案件退卷函未填写签发人。
 
立案庭
送评案件79件,其中优秀34件,合格45件。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09〕民立终字第105号、〔2010〕民立终字第1号、第4号、第6号、第7号、第8号、第12号、第15号、第16号、第17号、第20号、第21号、第22号、第23号、第25号、第26号、第28号、〔2009〕民二终字第167号、〔2010〕民二终字第29号、第70号、第91号、〔2009〕民三终字第181号、〔2010〕民三终字第55号、第64号、第65号、第67号、〔2010〕民四终字第20号、〔2009〕民开初字第2号、〔2010〕行立终字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2010〕刑申字第6号、〔2010〕民申字第1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09〕民立终字第101、102、104号,〔2010〕民立终字第3、5、9、10、11、14、18、19、24、27、30号,〔2010〕民一初字第3号,〔2010〕民一终字第16、52、71号,〔2009〕民二终字第203号,〔2010〕民二终字第21、22、24、37、38、39、43、89、90、123、125、131、202号,〔2010〕民四终字第10、11、52,〔2010〕行立终字第5、6号,〔2009〕行申字第2号,〔2010〕行申字第3号,〔2008〕民申字第6、9号,〔2009〕民申字第10、12号,〔2010〕行辖字第1号,〔2010〕民立函字第1号。
三、送评部分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缺少送达回证;
2、      案件当事人主体资格材料不齐全;
3、      送达回证填写不全(送达人只填写了一个);
4、      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供人、提供时间及“复核无异”字样;
5、      案卷材料装订的规格、尺寸不符合要求;
6、      诉讼文书中当事人基本情况表述不全;
7、      漏编页码。
 
民一庭
送评案件94 件,其中优秀85件,合格9 件。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08〕鄂荆中民一复字第3号
〔2009〕鄂荆中民一终字第162、163、164、166、165、151、160、173、172、150、176、174号、171号、142、168、175、131号;
〔2010〕鄂荆中民一终字第49、27、75、2、53、4、57、60、54、26、51、28、17、56、5、8、47、58、18、19、32、46、45、35、85、38、37、84、9、14、13、12、15、86、65、20、76、81、62、30、63、33、41、61、 34、68、43、83、44、74、25、39、69、73、55、82、67、3、43、23、40、24、72、22、29、31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10〕鄂荆中民一终字第28、10、66、48、6、21、157、70号
〔2009〕鄂荆中民一终字第145号
                            
民二
送评案件137件,其中优秀85件,合格52件。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10〕鄂荆中民二终字第82、66、41、3、104、124、143、9、19、77、144、116、60、120、87、114、55、8、54、30、25、74、112、83、57、59、36、50、157、140、40、84、11、165、67、6、42、27、65、58、82、48、127、115、96、31、76、134、117、80、61、28、79、113、64、16、81、105、98、72、14、141、133、13、52、17、46、92、110、151、145、29、130、26、49号。                        
〔2010〕鄂荆中民二复字第1号。
〔2009〕鄂荆中民二终字第182、169、118、190、209、180、188、179、204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09〕鄂荆中民二终字第162、181、220、221号
〔2010〕鄂荆中民二终字第49、5、100、94、33、138、103、93、75、88、20、101、9、51、47、12、73、106、119、78、56、44、23、69、53、122、107、15、2、86、63、35、97、146、136、102、32、4、18、45、10、7、1号、68、32、111、62、137号
 
民三庭
送评案件102件,其中优秀65件,合格37件。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10〕鄂荆中民三终字第46、69、21、20、6、17、35、31、53、56、76、37、24、32、30、49、48、52、54、57、58、60、61、63、83、93、59、51、62、68、74、81、9、167、13、40、43、47、14、16、3、42、44、45号。                         
〔2010〕鄂荆中民三仲字第2、10、4号。
    〔2010〕鄂荆中民三初字第1、7、2号。
〔2009〕鄂荆中民三终字第165、163、166、182、177、176、174、172、179、175、173、139号。
〔2009〕鄂荆中民三初字第7、11、6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10〕鄂荆中民三终字第73、2、143、11、26、36、38、28、75、10、19、79、1、41、34、39、8、27、15、147、23、5、4、12、9、22、33、18号
〔2010〕鄂荆中民三初字第3号
〔2009〕鄂荆中民三终字第171、183、180、155、150、170、178号
〔2009〕鄂荆中民三初字第8号
 
民四庭
送评案件51件,其中优秀44件,合格7件。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10〕鄂荆中民四终字第17、9、13、59、24、18、16、6、5、22、28、12、21、25、15、19、14、7、4、23、1、27、40、43、32、30、29、34、33、57、42、36、64、2、49、48、31、1、35、39、41、58号。
〔2010〕鄂荆中民四仲字第3号、1号。
    〔2009〕鄂荆中民四终字第123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10〕鄂荆中民四终字第26、50、60、8、3号
〔2010〕鄂荆中民四初字第1号
〔2009〕鄂荆中民四初字第15号
 
开发区法庭
    送评案件15件,其中优秀11件,合格4件。
    一、优秀案件案号
〔2009〕鄂荆中民开终字第19号;
〔2010〕鄂荆中开终字第3、4、5、7、9、10、11、13、20号;
〔2010〕鄂荆中民开初字第1号
二、合格案件案号
〔2010〕鄂荆中民开终字第1、2、8号
〔2009〕鄂荆中民开终字第15号
 
民商事送评部分案件存在的问题:
1、对证据材料等未注明提供人、提供时间及“复核无异”字样或注明要素不完全的,依然大量存在。
2、卷宗材料顺序与目录不对应,有部分将送达回证与开庭传票放在一起。有少数案件卷宗页码重号、漏编页码。
3、大部分送达回证填写不完备,送达人应有两人签名。
4、部分材料装订尺寸、规格不符合要求。
5、少部分案件材料的当事人身份证明资料不全,无送达地址确认书或填写不完整。 
6、部分开庭审理的案件,没有张贴开庭公告。有的辩论阶段未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有的不给予当事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有的庭审结束后不宣布休庭。
7、调解协议约定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名生效,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协议上签名。
8、大部分调查笔录缺乏调查人签名,有部分调查笔录是一人单独调查,无书记员参与记录。
9、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其诉讼费用应减半收取,有个别案件未减半。
10、少量案件核稿不符合要求,如审判长未参与审核文稿。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