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守护政通人和的“风景线”

发布时间:2026-07-01  访问次数:61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曹磊,获评“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这份荣誉既是对曹磊同志个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高度肯定,也是市中院审判工作紧扣司法为民主线,在支持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实质化解争议中取得扎实成效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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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行政庭全体干警)

坚持监督支持并重 依法保障行政机关履职

市中院行政庭深入践行“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司法理念,对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作出的合法行政行为,依法给予维持和支持,为一线行政执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在某政府信息公开纠纷中,某区税务局因处理龚某的信息公开申请,向第三方企业发函载明申请人姓名,龚某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属于行使知情权、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范畴,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私密活动,税务机关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文书模板履职的行为合法合规,进一步明晰了个人信息保护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边界,为同类执法行为提供了清晰指引。

在某工伤认定上诉案中,某超市店长鲁某下班返家后突发疾病死亡,家属主张其居家处理工作属于工作岗位延伸。一审和二审行政审判合议庭严格把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视同工伤”的适用要件,经查实鲁某在发病前近4小时无持续工作状态,偶发的微信、电话沟通不构成与日常工作强度相当的工作履职,依法维持了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及复议决定,认可行政机关在裁量边界内的专业判断。

2025年,市中院行政审判审限内结案率达98%,同比提升1.04个百分点,既保障了执法效能,也维护了司法裁判的导向作用。

坚持规则引领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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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行政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规则引领作用,通过个案裁判、制度共建、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针对招商引资领域的履约争议,行政庭明确行政协议的法定效力规则。在某置业公司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行政征收案中,某市政府早年通过招商引资协议、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企业相关规费“100万元包干”,企业已依约足额缴费,多年后相关部门以“城市配套费属政府性基金、地方不得减免”为由追征欠费。

行政庭经审理认为,合法生效的行政协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解除,即便协议内容可能存在需要调整的情形,行政机关也应先履行法定变更、解除程序再作出征收行为,最终依法撤销被诉征收决定及一审错误判决,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为诚信政府建设划定了清晰的司法红线。

行政庭积极推动行政审判成果转化,助推荆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荆州市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败诉风险提示机制,2025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一把手”出庭化解争议22件,推动负责人从“出庭、出声”向“出解、出治”转变。

全年制发司法建议15份,行政机关在规定期内回复率达100%,有效督促行政机关补短板、堵漏洞,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多元解纷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市中院行政庭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审判全流程,坚决避免“程序空转”,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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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人多案、一事多诉”顽疾,市中院行政庭坚持靶向施策,建立涵盖64名重点人员的专项治理台账。在陈某某诉某区政府工伤待遇案中,承办人践行“穿透式”办案理念,先后三次组织庭调、两次下沉属地协调,最终促成陈某某服判息诉并签订息访承诺书,实现矛盾根源清零。

此外,纵深推进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市挂牌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10家,2025年指导化解争议91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在张某诉某区政府行政征收案中,通过法庭释明与协调,促使区政府负责人就补偿等核心诉求当庭回应并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最终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2025年,行政庭案件一审上诉率38.19%,同比下降18.04%;平均结案时间45.93天,同比缩短20.63天,行政争议的化解质效显著提升。

下一步,市中院行政庭将持续擦亮“行法润民心”工作品牌,扎实推进“三个一工程”,进一步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为法治荆州建设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文章出处: 行政庭、新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