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案件移送情况的通报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1-12-16  访问次数:2649
关于上诉案件移送情况的通报
(二〇一〇年第一期  2009.12.16—2010.1.15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1月15日期间,全市基层法院共移送上诉案件139 件,其中:荆州区7件、沙市区57件、江陵县6件、公安县18件、松滋市19件、石首市6件、监利县17件、洪湖市9件。总案件数较上月( 85 件)增加 63.5 %。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超期移送案件情况
本月超期移送案件共10件,较上月(13件)减少23.1%,其中严重超期4件与上月持平。
一审法院
一审案号
上诉时间
移送时间
备注
荆州区
(共计3件)
[2009]荆民初字第482号
09.09.29
09.11.30
 
[2009]荆刑初字第3号
09.10.22
10.1.8
 
[2009]荆民初字第592号
09.11.2
10.1.8
 
沙市区
(共计3件)
[2008]沙民初字第1126号
09.9.30
10.1.6
严重超期
[2009]沙民初字第948号
09.10.30
10.1.6
 
[2009]沙民初字第597号
09.11.10
10.1.12
 
江陵县
(共计0件)
本月无超期移送
 
 
 
公安县
(共计0件)
本月无超期移送
 
 
 
松滋市
(共计0件)
本月无超期移送
 
 
 
石首市
(共计0件)
本月无超期移送
 
 
 
监利县
(共计3件)
[2006]监民初字第202号
09.9.12
09.12.14
严重超期
[2008]监民初字第25号
09.7.10
09.12.11
严重超期
洪湖市
(共计1件)
[2009]洪民初字350号
09.09.09
09.12.29
严重超期
合计10件
 
二、退卷情况
本月无此类案件
三、未作退卷处理但存在问题的案件
本月此类案件共23件,比上月(7件)增加228.6%。
一审法院
一审案号
主要问题
荆州区
(共计0件)
本月无此类案件
 
沙市区
(共计7件)
[2009]沙民初字第882号
 
一份身份证的复印件无法看清,缺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009]沙民初字第1491号
原审卷宗无目录。
[2009]沙民初字第1263号
移送函无卷宗数。
[2009]沙民初字第248号
缺原告及一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缺被告主体资格材料。
[2009]沙民初字第1280号
缺被上诉人主体资格材料。
[2009]沙民初字第948号
移送函上没时间。
[2009]沙刑初字第157-2号
上诉状误订入原审卷宗之中。
江陵县
(共计0件)
本月无此类案件
 
公安县
(共计8件)
 
[2009]公民初字第1023号
缺被上诉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2009]公民初字第1253号
缺被上诉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009]公民初字第881号
缺被上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2009]公民初字第51号
缺被上诉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2009]公民初字第784号
缺被上诉人营业执照。
[2009]公民初字第50号
缺被上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审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和主体资格材料。
[2009]公民初字第51号
缺原审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和主体资格材料及被上诉人地址确认书。
[2009]公民初字第52号
缺原审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和主体资格材料。
松滋市
(共计3件)
[2009]松民初字第1123号
缺上诉人营业执照。
[2009]松民初字第1023号,
缺上诉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2009]松民初字第564号
缺一被上诉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石首市
(共计2件)
[2009]石民初字第412号
缺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2009]石民初字第664号
移送函上的卷宗数错误。
监利县
(共计3件)
[2009]监刑初字第185号
没上诉状送达回证。
[2009]监刑初字第181号
移送函上卷宗数错误,上诉状注明的上诉日期错误。
[2009]监民三初字第18号
缺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洪湖市
(共计0件)
本月无此类案件
 
合计23件
 
四、近期案件移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邮寄案件时,信封上未注明案件为上诉、申诉,还是调卷,影响本院各部门收案。
(二)有些案件答辩期未届满就移送,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