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可贷款,一天转换!
一天!信用修复!贷款发放!
“刘法官,这份《信用修复证明书》真是解了企业燃眉之急,给你们点赞!”
近日,监利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前和解中心为某企业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一天时间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诚信体系规范化建设,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监利市人民法院执前和解中心及时为被执行人开具《信用修复证明书》,旨在为主动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第一时间修复信用,为其在融资信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方面争取时间,提供支持。
“没想到公司涉诉办不了贷款,马上来还钱!”。
该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审判阶段经法院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企业应给付原告15万元,约定于2024年6月10日前还清。
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因企业涉诉且有债务未履行完毕导致无法在银行办理贷款,企业为获得贷款遂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与原告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案件虽未进入执行程序,但考虑到企业的诉求较为急切,执前和解中心立即与原告沟通,并于2024年5月6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达成执前和解协议,在确认被告企业于5月10日将资金转入原告账户后,监利法院当日即向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帮助企业顺利在次日即获得了银行贷款。
监利市人民法院将一以贯之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充分保障群众胜诉权益的同时,不断探索信用保护、信用修复和正向激励机制,发挥能动司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以案说法
什么是《信用修复证明书》?
《信用修复证明书》是法院向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后,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因该案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申请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积极主动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自行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守信承诺书、情况说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