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社会公开稿)

发布时间:2022-12-30  访问次数:474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通知要求,现对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总结并汇报本院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呈现新面貌、实现新进步、获得新发展。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3199件,审结51284件,结案率96.4%,结案率连续两年排名全省法院前三。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995件,审结7470件,结案率93.4%。

 (一)严格履职尽责,守护公平正义司法理念

1.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730件,判处罪犯209人。审结涉枪涉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74件,“两抢一盗”案件199件,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类案件71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件、判处罪犯45人,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获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

2.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用公正司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审结民事案件16439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528件,审结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纠纷262件,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319件,审结涉商品房买卖、房屋出租等纠纷196件,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案件4101件。实施少年审判“1234”工作法,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及专业化发展,全市法院实现设立“少年法庭”全覆盖,成功打造特色法治校园和帮扶教育双品牌。

3.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放管服改革,营造诚信政务环境,共审结行政案件405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执法人员旁听庭审200余人次。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解机制,协调和解案件49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9份。

4.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彻落实“深化执行机制改革、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实施方案,执结各类案件8550件,执行到位金额17.79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76.85%。严格落实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发放执行案款2.09亿元。注重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审慎文明执行相结合,健全财产保全、畅通“执转破”等协作机制,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大力打击“拒执”犯罪,累计发布失信执行人名单1322人次,营造强大执行声势。

(二)主动延伸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推进,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审理期限,审结各类涉企案件7734件。积极响应先行先试工作部署,推动“胜诉即退费”等典型经验在全市法院全面铺开,成功申报先行改革事项6个。组织召开、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3场次,发布红黑榜典型案例7个。市法院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省第二,荆州区法院在全省营商环境考核排名前十。

2.着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巩固深化下基层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优化调整人民法庭40个,设立巡回审判点74个、法官工作室14个,推进乡镇司法服务全覆盖。主动融入市域治理现代化,发出司法建议23份,促进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开展巡回审判30余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3.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效能。开展“破产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审结破产案件18件,化解债务1.7亿,盘活资产3900余万。积极构建破产审判协作机制,与12家法院联合签署《破产案件合作备忘录》,共同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优势,强化知识产权纠纷专门审理、集中管辖、集约审判工作模式,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0件。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设立白云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陈某某、武汉某科技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三)坚持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1.完善司法为民机制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建设诉调对接平台,构建“法院+工会”“法院+社区”等“1+N”多元解纷模式,向调解组织推送诉前调解案件7606件,调解成功4082件,成功率59.98%。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相互融合,网上立案6890件,网上送达14461件,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市法院立案一庭获全市服务“三个环境”先进集体。落实“有信必复”要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45人(次),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2件。

2.认真贯彻实施长江大保护。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件。完善“环资审判庭+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石首法院探索“法院+”保护模式共筑麋鹿生态家园入选湖北法院贯彻长江大保护十大典型事例。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修复司法基地建设。2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洪湖法院荣获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3.不断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走访调研和法律咨询,利用国家禁毒日、农贸会、集会等节点,开展法治夜校、法治讲堂等活动,推进法治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等,不断加大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力度。讲好法院故事,全市法院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及时推送法院工作成效、典型案件1100余篇,在中省市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200余篇。完成荆州市潮涌荆江岸“一把手”访谈,拍摄制作《法庭内外》电视普法节目12期。强化与校园的法治互动,共签《法治校园建设战略合作协议》,32名干警受聘担任2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进万家—小小法治宣讲员”视频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普法宣传小视频312个,群众参与投票100万人次。助力平安法治建设,荆州连续四年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四)加强队伍建设,筑牢绝对忠诚政治灵魂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组自身政治建设,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在荆州落地见效。牢牢把握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法院的全面领导,支持配合市委督察、巡察工作,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规矩,捍卫“两个确立”,确保人民法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2.坚持多措并举锤炼过硬本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六大重点课题,深入基层调查30余次,领办服务高质量发展难点问题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7个,制定整改“三张清单”项目13个。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制定《司法能力作风提升三年规划(2023-2025)》,建立多层次、全覆盖、针对性强的培训体系,擦亮“荆法阳光”等培训名片,组织开展各类培训51次,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强化办案法官的精品意识,4篇论文获奖,1个庭审获评全国“百场优秀庭审”。着眼干警文体生活所需,大力推进“书香法院”建设,新建图书馆近百平米,采购各类书籍近3000册,建成两百平米的健身房,购置各类运动器械三十余种。组建跑步、瑜伽、乒乓球等工会兴趣小组并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3.坚持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始终抓牢作风建设不放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推进“清廉法院”创建工作,通过案例通报、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廉政家访、检查督导等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8次,促进司法作风持续向好。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做到敢管、想管、会管,保持在线状态,扛起火线担当,以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的工作态度,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10个集体、2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五)畅通监督渠道,推动法院工作提升进位

认真接受各界监督。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整改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制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办理建议、提案3件。开展人大代表跨区域视察人民法院活动,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工作42人次。拓宽人民监督渠道,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70余人次。加强支持配合监察机关监督工作和检察机关专项法律检查,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广泛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包括:法院的队伍素质、司法理念、工作方式有待继续提升,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现象仍然存在;审判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人民群众对办案周期长、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仍有反映;审判监督管理有待加强,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期待;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极个别干警存在业务不精、作风不实甚至违纪违法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职责,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为荆州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1.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从严治院上体现更严要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2.始终坚持提升审执质效,在公正司法上展现更多作为。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促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加强与监察执法的衔接。全力提升民生司法保障水平,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围绕“三农”工作加强司法保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关键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继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始终坚持服务保障发展,在服务大局上凸显更强担当。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兴调研之风,找准法院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巩固拓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果,推动构建“宜荆荆”城市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持续深化“135”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全力以赴当好“司法服务店小二”,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4.始终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在司法为民上构建更新格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宁作为司法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为核心,提升司法资源配置效率。努力做到全年均衡结案,提高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工作质效。深度融入党委统一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多元调解+速裁”和诉源治理,形成覆盖全面、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的治理体系。

5.始终坚持注重强基导向,在建强法庭上采取更实举措。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共同缔造的生力军作用,以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建设为重点,围绕制度、人才、信息化等关键环节,加强人民法庭政治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提升人民法庭审执质效、延伸人民法庭工作职能、强化人财物技保障,深度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争创人民法庭工作荆州经验。

文章出处: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