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1-12-02  访问次数:1985

本院各部门:

根据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直纪工委的通知要求,中院决定于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开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为主题的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最高院、省高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主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为民司法、廉洁司法理念,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开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内容

1、举办反腐倡廉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纪委的反腐倡廉教育报告会。610下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听王健院长讲廉政党课,并观看警示教育片。

2、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市直纪工委的统一安排,69下午组织全院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观荆州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做到警钟常鸣。

3、开展好廉政法规学习活动。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庭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和最高院、省院有关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关于政治纪律的“五个严禁”、中央政法委关于政法纪律的“四个一律”、最高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荆州市政法机关廉洁从政若干意见》及荆州市政法干警日常行为规范“六不准”规定。

4、开展好下乡走访活动。结合全省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继续抓好下乡走访活动,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本院的联系点是江陵县滩桥镇吴场村,前阶段已选派了驻村干部,并组织部分干警走访该村每家每户,取得了较好效果。

5、组织开展廉洁司法承诺活动。在开展“三学”、“三查”、“三提高”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全院干警和各个部门认真分析本岗位、本部门的工作特点,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每名干警和每个部门以书面形式做出廉洁司法承诺。

6、开展好廉政文化活动。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形成有利于干警廉洁司法的文化氛围。开展好廉政书画、摄影、短信征集和展评活动,建立廉政文化墙和廉政短信平台,弘扬和宣传优秀廉政文化。

三、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与此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筑牢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增强廉洁司法意识。

2、要立足实际,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和审判管理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和具有本部门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

3、要落实责任分工,抓实活动过程,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传教育月活动真正收到明显实效。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