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话榜样|依法裁判是我唯一的立场!

发布时间:2026-02-24  访问次数:28

范志国,1978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湖北荆州人,现为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20年轮岗至刑事审判庭,至今已办结696件刑事案件,无一冤假错案。曾获评“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立个人区委、区政府三等功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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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为民路,他把法槌的震响,传到了大街小巷;一路司法情,他用正义的天平,称出了法治的力量。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这里有他的司法初心;抽丝剥茧、查明真相,这里有他的司法智慧;不惧困难、维护权益,这里有他的司法守护。他就是荆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范志国。从青涩书记员到审判骨干,三十年来他始终以忠诚为魂、以业务为基、以担当为要、以清廉为本,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守护公平正义的不凡篇章。


“忠”

在知行合一中践行法治信仰

“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是一句空话。”他深知,刑事审判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必须坚持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善于从政治高度观察和处理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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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审理涉黑恶、邪教等重大敏感案件时,他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将个案审判置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大局中考量。面对厚达70余本卷宗、涉案人员众多的龙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他迎难而上,与合议庭成员连续奋战,抽丝剥茧梳理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最终,16名被告人被依法严惩,当地群众拍手称快,该案的公正审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坚信,“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每一次公正的判决,都是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都是在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添砖加瓦。

在处理具体法律争议时,他注重把握法律条文背后的政治意图、价值导向和社会关切,努力寻求法理情的融合。他常说,法官不能只做简单的“法律搬运工”,更要当好社会矛盾的“化解者”和政治安全的“守护者”,让司法裁判真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


“精”

在深钻细研中锤炼司法本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范志国坚信,过硬的业务能力是公正司法的根基。尽管在民事、行政、刑事多个审判领域历经锤炼,早已成为审判业务的“多面手”,但他始终保持“空杯心态”和“初学者”的饥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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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轮岗至刑事审判庭,面对新领域、新罪名、新挑战,他开启了新一轮的刻苦钻研。书架上,刑法专著、司法解释汇编、审判指导案例越摞越高;笔记本里,疑难问题分析、类案检索心得、庭审复盘总结密密麻麻。他深知,刑事审判关乎生命、自由与财产,一丝一毫的偏差都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必须确保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精准无误。

这种钻研精神在办理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时展现得尤为突出。在审理荆州首例涉“自洗钱”犯罪案件时,面对新罪名在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的难题,他没有轻易下判,而是深入研读立法背景、学术观点和各地判例,反复推敲洗钱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自洗钱”行为独立成罪的立法目的与打击重点。最终,他结合在案证据,清晰论证并认定了被告人的洗钱罪行,该案的成功审判为此后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他也因此获评“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他的专业与严谨,不仅体现在大案要案上,也渗透于每一个普通案件的细节之中,正是这份对业务的极致追求,确保了他所承办的近700起刑事案件,无一错案,质效过硬。


“担”

在攻坚克难中捍卫司法公正

刑事审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范志国始终将“担当”二字扛在肩上。因为他明白,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用时必须慎之又慎,但该亮剑时也必须坚决果敢。

他的担当,体现在敢于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勇气上。无论是涉案人数众多、证据庞杂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还是社会关注度高、审理难度大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他从不推诿退缩。在办理李某等1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时,为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他带领团队埋首于海量的电子数据与财务账册中,条分缕析,多次组织庭前会议明晰争议,那段时间他办公室的灯光总是亮到深夜。最终,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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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担当,也体现在司法为民的深厚情怀上。他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心比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他并未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深入调查其成长背景与犯罪诱因,在依法裁判的同时,积极协调开展判后帮教,用司法的温度感化、挽救失足少年,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他的担当,更体现在对案件质量“生命线”的坚守上,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廉”

在拒腐防变中永葆法官本色

“公生明,廉生威。”范志国深知,清正廉洁是法官的职业底色,更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身处刑事审判一线,时常面临各种诱惑与考验,但他始终坚守底线,两袖清风。

他曾接到过为案件说情的电话,也曾面对过当事人亲属试图递上的“心意”。每一次,他都态度鲜明地予以拒绝,并严肃告诫对方:“法律面前没有例外,信任法律才是正道。”面对个别案件当事人或其关系人的威胁恐吓,他更是毫无惧色,凛然回应:“依法裁判是我唯一的立场。”他坚信,只有自身干净,才能腰杆挺直;只有一心为公,才能裁判无畏。

这种清廉,源于内心的坚定信仰,也化于日常的自觉行动。他生活简朴,作风严谨,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他将全部精力投入工作和学习,追求精神的富足而非物质的享乐。在荣誉面前,他始终保持谦逊低调,当被推荐为先进典型时,他首先想到的是推辞,觉得“自己只是做了分内事”。这份质朴与淡泊,恰恰彰显了一名新时代人民法官崇高的精神境界和纯粹的职业操守。因为他的荣誉感,不来自于聚光灯下的颂扬,而来自于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结,来自于当事人释然的眼神,来自于对法治信仰的躬身践行。

三十载春秋,法槌起落;近半百岁月,初心未改。没有豪言壮语,有的只是对法治的无限忠诚、对业务的孜孜以求、对责任的勇于担当、对清廉的自觉坚守。他是万千平凡法官中的一员,却以不凡的执着,日复一日地点燃着法治的灯火,守护着正义的天平,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征程中,留下了坚实而闪光的足迹。



文章出处: 荆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