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的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8-11-06  访问次数:693

近日,洪湖法院执行局法官在洪湖市中医医院住院病房内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执行和解,受伤申请执行人赵某在病床前拿到了首期赔偿款3万元。

在原告赵某诉被告肖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中,洪湖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肖某赔偿原告赵某6.7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肖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肖某既不报告财产,又不主动想办法解决,消极对抗执行。而申请执行人赵某一直住院治疗,急需手术治疗费用。执行法官多次与肖某沟通、教育释法无果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肖某这才委托其亲属协商筹款解决赔偿事宜。

考虑到赵某急需治疗费用和被执行人一方还款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了解到双方均有让步意愿后,组织肖某亲属到医院病房内与赵某进行执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场达成了分期还款、首期付款3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肖某亲属现场交付了3万元。

    “你们太细心、太体贴!还有这么办案的呀!”执行法官在病房里办案,解受伤申请执行人之所急的做法赢得了赵某同病房病友的赞誉。


文章出处: 洪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