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法院全面推行“胜诉即退费”改革 已主动退费806笔共426.6万元

发布时间:2022-10-19  访问次数:1301

      10月18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胜诉即退费”工作暂行规定》,从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加强保障等方面回应人民群众需求,通过办好办实“民生小事”,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此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再经层层审批,费时费力。今年4月份以来,松滋市、公安县、荆州区人民法院相继推行“胜诉即退费”改革,变“当事人申请退”为“法院主动退”,实现当事人退费“零跑腿”。


      日前,荆州中院下发《关于积极探索“胜诉即退费”改革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胜诉即退费”改革工作,切实提高案件结算和退费工作效率,解决胜诉当事人退费难、退费慢等问题,减轻市场主体和群众诉累。


      在立案阶段,法院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当事人或代理人“胜诉退费”事项,指导当事人、代理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填写《退费账户确认书》,并确认银行账户等信息;法律文书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案件承办法官主动为胜诉当事人一次性办结退费事项,实现当事人无需申请、无需到法院即可实现“胜诉即退费”。


        同时加强科技赋能,不断升级优化退费流程。荆州区人民法院完成审判系统中“胜诉退费”相关模块的升级改造,极大地简化了审批流程,在全市法院率先实现“胜诉退费”从立案、审判直至结案退费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有效提升了退费效率。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主动为当事人退还诉讼费806笔,共计426.6万元,“胜诉退费”工作已经逐渐进入新常态。


      此外,荆州两级法院还坚持退还与清收并举,对于应收的诉讼费,采取诉讼费催缴通知、立案执行等方式加大对败诉方的诉讼费清收和执行力度,确保诉讼费“应退尽退、应缴尽缴”。

文章出处: 新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