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松滋法院工作回眸:定纷止争促和谐 司法为民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9-01-17  访问次数:499

2018年,松滋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为民举措,在涉民生案件、行政争议审理、便民诉讼方面取得了新进步。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件,涉及用人单位14个,劳动者胜诉率达95%,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13775元。妥善审理离婚纠纷568件,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9件,离婚后财产纠纷14件,抚养费及变更抚养关系纠纷21件,赡养费纠纷1件,收养关系纠纷1件。创新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模式,设立矛盾冷静期,防止冲动离婚导致家庭解体。着力化解邻里矛盾,促进邻里和谐。卸家坪乡皮某两兄弟为6平方米祖宅用地使用权,互不相让,到市乡上访十多次,后诉诸法律。刘家场法庭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实地堪验,反复调解,释法析理,引导两兄弟既要尊崇法律,又要弘扬家庭美德,二人最终冰释前嫌。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6件,主要诉食药、国土、工商、公安、人社等部门安全管理、行政登记、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事项。其中开庭审理15件,行政相对人撤回起诉5件,不予立案3件,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12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4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70件,不准予强制执行1件,准予撤回申请3件。行政审判坚持依法保护、严格监督、公正裁判原则。江苏某电器有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案、孙某宇不服不予受理决定案,因上述行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被依法判决撤销。周某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先后9次诉请确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违法,因其不具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原告主体资格,扰乱了正常行政执法秩序,均被裁定驳回起诉。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方便群众诉讼。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的案件,当日立案并移送审判庭;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一个工作日内立案率达95%。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与农业银行联系,开通诉讼费pos机刷卡、支付宝缴费功能。对老弱病残不方便来院立案的当事人,预约上门。联合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律师调解工作室,为当事人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完善诉前分流、调解、协调机制,20多件涉及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宅基地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赡养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结案。新江口镇一村民状告村委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立案法官接到诉状后,迅速到实地查清实情,组织双方调解,由村委会赔偿原告损失2万元,原告满意撤诉,事了人和。开启绿色维权,为涉农、涉民生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32名当事人共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123481元,为民事侵权案件困难当事人共落实司法救助资金287500元。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