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松滋法院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2-11-10  访问次数:20722

      八旬父母多次被儿子威胁恐吓,无奈申请法律保护,松滋市人民法院接到老人求助后,立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老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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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2021年起,老人的儿子谢某经常向父母要钱。每次要钱未果,就到家中闹事、捶门,还使用言语威胁、恐吓父母。针对谢某的行为,在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劝说无果后,老人向松滋市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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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滋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谢某失去理性、行为冲动,足以让老人感受到现实危险,老人的申请完全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为了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随即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谢某向老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跟踪、骚扰老人,禁止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侮辱、威胁。同时向双方当事人所在社区、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为切实解决家庭矛盾,承办法官邀请所在街办、司法所、社区一起组织老人与其儿子进行调解。经过多方苦口婆心的劝说,最终使得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尊敬父母,不会再辱骂、威胁父母,并一定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限制,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请法院监督。


文章出处: 松滋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