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即退费”改革以来,松滋法院主动退费523笔,退还诉讼费用290万元

作者: 赵凡    发布时间:2022-09-28  访问次数:20908

“真没想到我都没去法院,诉讼费就直接退到我卡里了,谢谢法官!” 近日,收到法院退还的案件受理费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向法官表示谢意。

今年3月31日,松滋法院出台《“胜诉即退费”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开展“胜诉即退费”制度试点工作,明确规定4月1日后生效的案件需要退还诉讼费的要做到应退尽退快退,4月1日前生效的案件要同步开展主动退还诉讼费工作,确保当事人“胜诉退费”一笔都不少。

在立案阶段,法院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当事人“胜诉退费”规定,并引导当事人填写《“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将“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作为立案必填项。对于网上立案的案件,在送达诉讼费交费通知时,一并送达《“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将以往“当事人申请退”升级为“法院主动退”。当事人胜诉后无需再来法院申请退还预缴诉讼费,真正做到高效、透明。

自“胜诉即退费”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松滋法院已主动退费523笔,退还诉讼费用290万元,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诉讼成本,更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受到群众一致点赞。

文章出处: 松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