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法院6项改革事项及7个改革试点地区入选!
发布时间:2025-07-16 访问次数:91
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改革有关地区名单,荆州法院6项改革事项及7个改革试点地区成功入选。
近年来,荆州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业,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系列行动,持续在优化诉讼服务、加强司法办案、提升审执质效、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深化改革创新。此次入选的6项改革事项,是过往经验的凝练,将在提升司法质效、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科创保护等方面发挥作用,助力荆州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此次入选的改革试点地区和改革事项包括江陵县人民法院“推行阳光执行”,松滋市人民法院“深化执行联动”,洪湖市人民法院“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监利市人民法院“构建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与出清机制”,石首市人民法院、荆州区人民法院“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沙市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对接联动机制”。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有关要求,着力构建全链条法治保障体系,依法平等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荆州推动“支点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文章出处: 新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