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实现案件“审结”再加速

发布时间:2024-10-31  访问次数:286


近日,公安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鉴定,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收获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小沈驾驶客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小杨驾驶的车辆因避让摔倒滑行后碰撞,造成小杨受伤,两车辆受损。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2024年3月,小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小沈及其所在的运输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我院接收小杨的起诉材料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征得当事人得同意的前提下,立即将本案移送司法鉴定科委托进行诉前鉴定,将鉴定阶段从“诉中”前移至“诉前”,减少审限消耗。我院收到该案鉴定结果后,立即组织双方调解,无奈经过多次调解,当事人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遂转立案审理。因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承办法官开庭审理本案后,认为双方仍存在调解基础,多次与双方沟通,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为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各自让步,并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我院申请撤诉,案结事了。

下一步,公安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诉前鉴定力度,为诉前调解、高效审判等提供支撑。同时不断压缩诉讼全链条运转周期,加大对鉴定评估的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力度,及时、快捷、低成本、高效益地实现当事人诉权,实现案件“审结”再加速。

 

文章出处: 公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