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从田埂上走来的女法官”走了
——追思监利法院龚场法庭庭长陈艳红

发布时间:2021-01-19  访问次数: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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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里久违的温暖阳光倾洒在监利,但监利政法人的心头却是阴云密布。监利法院龚场法庭庭长、一级法官陈艳红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1年1月10日23时去世,这位“从田埂上走来的女法官”就这样永远离开了我们。

三十多年来,陈艳红年均办案160多件,调解结案率90%以上。

在三十多年的工作中,陈艳红同志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2011年,陈艳红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12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人民法官”;2019年,被荆州市委评为“新时代的奋进者”。

揣着质朴的乡情扎根基层

在监利新沟镇的田间地头,我们时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场景:一名女法官,手拿文件袋,穿行在田埂上——她就是陈艳红。

很多人都称她为“从田埂上走来的女法官”,因为她揣着质朴的乡情,携着和谐的温馨,更带着清廉刚直的作风。总是风尘仆仆,总是一路泥泞,又总是无怨无悔。走近村头,她有心系农民的人格魅力,步入法庭,她有执法为民的赤胆忠心。

1988年,时年19岁的陈艳红通过招干考试进入监利县人民法院,被分配在监北小镇的基层法庭工作,其间,她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32年来,她一直战斗在基层人民法庭这个最平凡的岗位上。

32年来,她的足迹踏遍了法庭辖区乡镇的每个角落,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所有案件无一件引发当事人缠讼上访。她每年所办案件经上级质量评查均被评为优秀,年年都是全县法院系统的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更是全省为数不多的全国先进。

院党组曾多次考虑到陈艳红出色的工作表现,又是女同志,孩子还在县城读书,要把她调到院机关工作,她都婉言谢绝了。她说:“基层法庭的工作的确辛苦,但如果把这些工作做好了,真正做到了为民解忧,为当地党委政府解难,那么再苦再累我也乐意。我比其他同志对乡镇的社情民意要了解的细些、熟悉的多些,我还是留在基层办案吧!”

就这样,她成了监利法院唯一一位在基层法庭工作了32年,能够进城却始终没有进城的女法官。

携着人性的关怀为民解忧

工作三十多年来,陈艳红有着对司法事业的热情,每晚睡前阅读半小时法律书籍,也是陈艳红的必修课。工作这么多年来,陈艳红总结出了“和(谐)、(公)正、实(效)”的办案原则,这个原则不仅让她在家长里短的案件中处理的得心应手,也提高了她工作的效率,而她在案件中的人情关怀,也成了化解矛盾的润滑剂。

她审理的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原告是30多岁的女子汤某,其丈夫张某有酗酒赌博等恶习,常常心情不好就拿汤某出气。“当时汤某情绪很激动,一直哭闹个不停。”

“你生病谁在医院照顾你,刮风下雨谁去接的你,忙到半夜谁在家里给你留灯等着你……”经过近5个多小时的开导,汤某心情终于有所好转,语气也有所缓和。化解了汤某心中的矛盾,陈艳红将汤某送回了娘家,一路上又聊了很多,等她返回法院时,已是晚上10点多。

第二天早上,陈艳红拿着还未整理完的材料,匆匆忙忙赶到张某家中。“滚远点,我家我做主,还轮不到外人插手。”得知陈艳红的来意后,张某脸色一板,连推带骂将陈艳红轰出去。不死心的陈艳红就蹲坐在张某家门前,从上午一直等到中午,这让张某很是惭愧。

“陈法官,对不起,请您快进来。”为了尽快化解这一家庭矛盾,陈艳红从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以及个人性格等多方面跟张某谈心,从夫妻生活的点点滴滴聊到三口之家的幸福时光,最终张某写下“悔过书”,让这段感情重归于好。

有人说,基层法庭的法官难当,女法官更难当。但陈艳红善于利用女性独有的亲和力、感染力以及耐心、细心等优点,从不简单死搬硬套法律条款来裁判案件,而是用心聆听当事人倾诉,与当事人交流沟通,充分给予当事人更多的人性关怀,关注当事人的心理,从法律、情理、人性上给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其进入正常的诉讼程序,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带着刚直的作风捍卫公正

寒来暑往,陈艳红坚守岗位全心付出,她的努力同事们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她从不休年休假,因为手上有太多案件等着她处理。她几乎没有周末,因为身边有太多纠纷等着她解决。她常说:作为一名法官,为了使更多的家庭能和谐美满,应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在陈艳红处理的一起家庭纠纷中,原告徐某与被告董某结婚两年多,关系一直不错。2017年8月16日,徐某生下了儿子,原本孩子的出生为这个小家庭带来了不少欢乐,可是,在徐某坐月子期间,夫妻俩因为孩子冲奶粉多少的问题,爆发了冲突。不久,出了月子的徐某就带着孩子回到湖北省鹤峰县老家,并于11月1日向龚场人民法庭提出诉讼,以双方在月子期间发生争吵为由,请求离婚。陈艳红来到董某的家里,从女性的角度,从家庭的温情,从孩子的亲情,最终帮助这个家庭化解了矛盾,小夫妻的关系也和好如初。

像这种一次就调解成功的案例数不胜数,在陈艳红每年审结的案件中,利用简易程序审结率达80%以上。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的主题,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32个春秋,32个寒暑,承载了太多的惆怅与委屈,寄予着太多的光荣与梦想。陈艳红始终行走在乡间的田埂上,用奋斗的行动实践着法治的价值。

陈艳红同志走了,带着对法官职业和法律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永远地走了。从此,丈夫失去了一个忠贞的伴侣,儿子失去了一个慈爱的母亲,监利法院失去了一位清正廉洁、德才兼备的好法官。

陈艳红同志的一生,是忠于党、忠于事业、忠于人民的一生,是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一生,是心底无私、光明磊落的一生,她为监利法院、为监利审判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32年的法官生命里,她数十年如一日,一心一意扑在审判工作上,爱岗敬业,默默奉献,模范地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她燃尽生命,作出了一名基层法官对坚守公正的深刻诠释。


文章出处: 监利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