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法院扎实开展专项执行活动 提升执行公信

作者: 荆州区法院 胡振梅    发布时间:2017-11-15  访问次数:1008

今年以来,荆州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及上级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成效。

加大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去年年底,区法院开展了以追索劳动报酬、医疗、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为主要内容的涉民生案件“岁末攻坚”集中专项行动。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建立绿色通道,按照“快速立案、迅速执行、准确发放”原则,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近70个工作日,共执结52件,执行到位金额221万元。春节前,区法院启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共发放执行案款110万元。

扎实推进“三大战役”行动。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区法院深入开展“霹雳”“飓风”“破冰”“三大战役”行动。5月26日,区法院执行局联合弥市、川店两个人民法庭,在公安民警和该院法警的配合下,共出动执行干警20余人,依法对逃避、拖延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赵某某的住所进行了突击搜查,当场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法院,成功打响全市法院“飓风行动”第一枪。

慎重处理特殊主体案件。落实领导包案负责、加大督办协调,争取多方支持,全力攻克涉特殊主体案件。如川店法庭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八岭山镇马跑泉村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万多元,使一起长达17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划上圆满句号。又如在黄某某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弥市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任何资产可供执行,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黄某某因爱人去世且权利长期得不到实现,扬言以冲击幼儿园、炸桥等极端方式维权。院主要领导一方面多次到区委、区政府和市中院请示、汇报,另一方面与弥市镇政府、区公安分局联系做好稳控工作。在区委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区政府解决资金47万元,市中院加强指导协调,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在专项活动中,区法院执结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7件,执结率达100%。

集中查扣涉案执行车辆。6月20日至21日,区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参与市中院执行局与市公安交管局联合组织的“集中查扣车辆专项行动”,利用交警部门完善的机动车辆缉查布控和预警拦截体系,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对接互动,成功扣押涉案车辆4台。其中,一名长期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杜某,在其车辆被扣押后3天即履行了全部义务。

高度重视涉军执行案件。根据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武警荆州支队积极开展了租赁门面等一系列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清收工作,因三家门面房承租人拒不腾退租赁门面而诉至法院。院党组明确要求相关业务庭特事特办、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军队和武警部队改革,确保将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执行阶段,该院做到当天立案、当天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积极争取东门社区的支持,主动上门开展法律释明工作,短短18天就促成被执行人初步形成腾退房屋的意向,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将租赁门面圆满交付给了武警荆州支队,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办理,加大执行措施,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如荆州区骨干企业江汉建机涉清收货款的经济纠纷较多,且遍布新疆、河北、江西、福建等多省市,区法院执行局精心组织、群策群力,执行货款1亿余元,为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又如中油科昊机械公司与北京某公司的货款纠纷达800万余元,执行局充分考量企业生存、发展需要,慎重实施冻结、查封、拘留措施,耐心开展执行和解工作,既促使中油科昊积极履行义务,又降低了对中油科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